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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潞城中学2019-2020学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激励和促进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调整薪级工资以及晋升、聘任、奖惩、培训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工作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工作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常经社【2020】57号件为依据,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创新考核办法,通过科学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建设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考核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把考核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2.成立2020学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学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共16人,名单如下:

考核小组组长:   

考核小组副组长:朱   徐叶红

行政人员:办公室(翟秀娟)、工  会(陆华成)、教导处(李海炎)   

         学发处(潘铭博)、师发处(姚炳华)、总务处(刘昌)、团总支 (许敏青)

年级组长:七年级(高丽娟)、八年级(徐泽囡)、九年级(蒋惠琴)    

教研组长:语文(陈华萍)、数学(刘 金)、英语(杨文希) 

主要职责:1.整理汇总考核工作有关资料、信息;

          2.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完成领导小组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对象与说明

  (一)考核时间段20192020学年度

  (二)考核对象潞城中学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工和员额制教师

  考核说明

1.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累计超过考核学年度三个月不足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确定为优秀等第。

2.期间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在接收学校考核。

3.新招聘教师(含员额制教师)按要求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4.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对教职员工的考核,根据签定的聘用合同和岗位责任书,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考核办法

1.标准多元法。包括自我认同、学生喜欢、领导信赖、同行认可、家长满意等。

2.内容多维法。在现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

教学实绩、学习能力和人格魅力的考核。

3.主体多位法。加强自评、互评,使考核成为教师、职工、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活动。使考核对象成主体,重视其自我反馈、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认识的作用。

4.过程互动法。要加强主体间的沟通,关注结果的认同,重视主客体间的互动反馈;重视考核后的改进,促进教师不断发展;重视考核后考核方式和细化后考核内容的反馈调整,使之更科学合理。

5.方式多样法。整合多种考核方式,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多层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六、考核程序与日程安排

1.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在考核对象、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7月4日)

2召开年度考核小组成员工作会议。(76日)

3.被考核者撰写好个人总结、填写好考核表并打好自评分。(78日前)

4.年级组长组织教职工在组内进行述职交流。(79日)

5.年级组长组织全体组员进行互评,打好互评分并审核,同时确定优秀等次候选人79日)

6.考核小组成员对优秀等次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710日)

7.考核小组汇总优秀等次候选人民主测评的情况,对全体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写出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名单。(711日)

8.学校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711717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区优秀人员名单上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720日)

9.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利用。通过口头或书面通知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学校党政负责人对其实行诫勉谈话。(720日)

七、考核等次及优秀名额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区级年度考核优秀必须从当年师德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优秀名额

根据经开区社会事业核准,2019-2020学年度我校区考核优秀人员数量为6,嘉奖2人现各年级按照七年级推荐3人、八年级推荐5人、九年级推荐6人的原则推荐候选人,三个年级共计产生14人,另外校长提名推荐2人,共计16人作为全校考核优秀候选人。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连续三年(201720182019学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记功”奖励,“记功”和“嘉奖”人数之和不得突破局下达的本单位“嘉奖指标数”。

九、相关说明

1. 本方案未尽事宜,请参照常经社【2020】57号件执行。

2. 本方案自今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潞城中学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常州市潞城中学

                                                          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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